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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:将对液体危险品罐车集中整治
此次颁布的治理工作方案,将从以下几点对罐车进行整治:
3、罐车适装介质在罐车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表明
按照相关要求标准,罐车生产企业应在罐车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载明适装介质,罐体检验机构应在罐体检验合格证书上载明适装介质列表。对于新申报和现存的罐车公告,标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类型,不再标注具体介质品名或项别。
4、加强在用罐车整改
2021年6月30日前,全面完成在用罐车整改;对存在缺陷的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,经调查确认后将按照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规定开展召回工作。
由于盛装不同介质的罐体在设计时对承受压力、开口等要求不同,因此不按规定介质进行充装和运输,混用、乱用、替用等行为极易留下安全隐患。